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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女子学院体育实践课实施办法

 

2018-09-26 12:56  (点击:)

根据教育部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》的精神,打破班级建制,为学生开设丰富多彩的体育项目。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》〔2005[4]号〕文件精神,积极响应“每天锻炼一小时,健康工作50年,幸福生活一辈子”的倡议,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发展,不断增强大学生的体育意识,提高学校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,特制定我校体育实践课实施办法。

一、体育实践课的主要内容

活动内容

活动要求

运动世界APP

配速5-10分钟/公里

每学期总计完成90公里

1公里≤每天活动量≤3公里

体育俱乐部活动

服从俱乐部的管理章程,完成学期训练计划

其它主题活动

参加体育教学部组织的,经体育教学部认定,活动量超800分钟的活动

 

二、管理办法

1、总则

各项活动的必须有明确完备的活动章程、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。学生有自由选择参加APP跑或者俱乐部活动的权利。并且必须达到上表三项要求中的一项。俱乐部每年度统一纳新,学生有两周的试听时间。试听结束,学生有退出俱乐部的权利,但没有选择其它俱乐部的机会。两周以后俱乐部必须提供正式学员的准确名单和信息,体育教学部根据学生信息从后台屏蔽学生注册跑步APP。因体育主题活动规律性不强,因此没有入选俱乐部的学生必须注册APP跑。体育主题活动经确认合格之后才可以退出。

2、运动世界APP跑管理办法

体育教学部设后台管理员一名,负责与体育信息化平台管理公司处理运行中的相关问题。体育教师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数据监控和指导工作。期末将每学期的跑步数据分班打印,存入教学档案袋。

3、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

    1)俱乐部的性质

山东女子学院体育俱乐部隶属校体育教学部,是在学校体育部领导下的,以贯彻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实施纲要》的通知精神,为突出学校体育教学特色,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,提升大学生身体素质组织的活动团体。是体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(2)俱乐部的成立与撤消

我校体育俱乐部必须是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,经体育教学部审核通过,签字盖章备案的。除因不符合我校规章制度等,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撤消。确有合理原因要求撤消的,提出书面申请,经同意再撤消。

(3)俱乐部的规模与教师指导办法

各俱乐部人数不得超过300人,小球类、瑜伽项目每班不得超过50人,其它项目不得超过80人。教师每学期每班指导次数应5次,每次不能指导多个班级活动。教师的指导和学生活动应根据学期活动计划提交出勤表,纳入教务系统,接受学校和部门的督导。每学期期末将学生出勤记录分班存档。

4)俱乐部成员的权利与义务

第一款:享有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训练及相关活动的权力

第二款:享有使用本俱乐部相关器械,阅读相关资料的权力

第三款:享有参加本校和对外表演比赛的权力

第四款: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

第五款:遵守学校的校规和校纪

第六款:履行本俱乐部的章程和各项决议

第七款: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

第八款:对俱乐部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

第九款:对已开除出本俱乐部的不再重新接收

5)俱乐部组织机构

(一)俱乐部负责教师:负责各部门之间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安排,制定训练计划、带领训练及以下各部门干事的任命。

(二)宣传组:正组长一名,副组长两名,负责招新及对外的宣传工作。(海报、展板、横幅、宣传单及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)。

(三)训练组:由俱乐部老师考核选拔,并进行培训,使之能胜任助教工作。

4、体育主题活动

体育主题活动包括体育教学部组织的冬季长跑、运动会开闭幕式表演、体育竞赛等活动,认定符合学期体育实践课标准的一般原则为活动达到800分钟以上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三、学生成绩评定

    APP跑评分标准

完成度(公里)

60

60-69

70-79

80-89

90

得分

0分

 25

30

35

40

 

俱乐部评分标准

完成度(次数)

6

6

7

8

9

得分

0分

 25

30

35

40

 

体育主题活动

训练时长(分钟)

500

500-600

600-700

700-800

800

得分

0分

 25

30

35

40

 

         山东女子学院体育教学部

           2018.03.3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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